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优化发展环境 做到“四个结合”解决“六大问题
更新:2016-09-08来源:黑龙江日报作者:
       黑龙江日报9月8日讯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厅直属机关把优化发展环境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摆上突出位置,并结合实际,量化工作任务,采取“四个结合”措施,解决“六个方面问题”,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与“两学一做”相结合,坚持正确导向。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抓好“学”这个基础,实践好“做”这个关键,把学习成效落实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推动发展上,落实到优化发展环境上。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准确分析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正视环境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效、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与机关党建相结合,突出主体责任。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载体,认真执行“主要领导优化发展环境负责制”。

  与纪律审查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纪检部门将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时启动纪律审查程序,绝不姑息纵容。对掌握审批权、执法权的岗位和直接为群众、市场主体服务的公职人员、窗口服务人员、执法人员作为重点,从严加以治理。

  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将优化发展环境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2016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宣传发动不深入、优化环境不重视、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服务质效不优、发生破坏发展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考评等级至少降评一个档次。加强日常管理,推动制度建设,打造“程序简、时限短、收费低、服务优、素质好”的发展好环境,形成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常态化。

  通过上述措施,着力解决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不作为和不善作为的问题;着力解决插手企业经营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着力解决诚信践诺和契约精神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着力解决违规执法和执法不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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