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更新:2021-06-08来源:www.guoce.com作者:国策环保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关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06月08日——2021年07月06日(20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毛

联系电话:18908707752


验收意见


渗滤液处理站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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