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更新:2019-01-17来源:www.guoce.com作者:国策环保

          依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实施)中的相关规定,对四川金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金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翠屏街12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川金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翠屏街12号,建设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约6000m2,项目投产后,形成XPE聚氨酯发泡产品276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和营运阶段。

1、施工期

设备安装和调试

①废气:装卸扬尘、车辆行驶扬尘、汽车尾气、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②废水:生活污水;③噪声:施工噪声;④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①废水:生活污水;②废气:VOCs、颗粒物和氨气;③噪声:人群活动噪声设备噪声;④固废: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含油抹布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扬尘、装修废气。

   对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材料及装修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扬尘,但属于短期影响。废渣及物料运输等施工活动会产生二次扬尘,但由于规模较小且次数有限,因此扬尘给环境卫生带来的影响不大。车辆运输将产生少量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和NOX,但均为间断作业,且数量不大,因此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装修过程有机废气:主要来自主体工程完工后装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油漆溶剂、板材、胶类等。建设单位采取了严格把好材料关,选择污染少的优质材料,装修时加强室内通风,尽可能减少装修带来的气体污染。装修过程室内有机废气浓度较大,但是随着施工期结束,装修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结束,因此,装修废气对室内以及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

②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

采取告知周围居民、降噪作业、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注意文明施工、必要处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避开中高考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④固废:施工时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

将装修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可回收废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回填工地处置。对于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①废水: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在园区管网排放至七星坝污水箱涵,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气VOCs和氨气经集气罩接光氧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密炼机、提升机、挤出机、水泵及各类风机等,噪声源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以上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源衰减明显,不会对其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④固废:项目建成投产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粉碎后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暂存于为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在严格落实以上措施后,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可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故项目运行期产生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四川金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四川绵阳游仙经济开发区中的A园区发展规划,选址基本合理。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有效处置,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四川金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炯

联系电话:13350256935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翠屏街12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506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81163343

地 址: 拉萨市八一国际广场B栋10层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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