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开茂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茂水库城镇供水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更新:2018-08-08来源:www.guoce.com作者:国策环保

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开茂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茂水库城镇供水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茂水库城镇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2、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开茂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昌镇、安昌镇

5、投资规模:3447.23万元

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北川羌族自治县开茂水库城镇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由取水工程、输水隧洞工程和输水管道工程组成,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Ⅰ)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渠长16.2m、进水塔一座、输水洞总长123.4m,DN500管道2*2360m,本期管道工程为开茂水库取水口至北川县新县城自来水厂供水管道,设计管道输水能力为3万吨/天,设计流量0.37m3/s。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中心城区、四川北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及开茂旅游度假区,本次设计按3万吨/天计算(1104万m3/年,供水流量0.35m3/s,管道设计流量0.37m3/s)。

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在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建成后对北川羌族自治县经济、就业、人民生活水平及现有供水短缺情况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施工期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加强管理、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下,其影响程度可以接受,不会影响区域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功能。项目建设产生的正效益超过项目施工期带来的环境负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开茂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波

联系电话:187803689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506号 

联系人:段丽

联系电话:15228782535(邮箱:289707615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有效期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详细内容见附件《开茂水库城镇供水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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