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铝塑型材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报告表全本,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电子产品制造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四川强丰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平武工业园区
4、建设内容:本项目系租用绵阳国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的空置钢结构厂房进行铝塑门窗生产项目,建筑面积2865.25m2,布置铝合金门窗生产、铝塑门窗生产及塑钢门窗生产所需设备共计37台(套),形成年产铝塑门窗25万m2的生产能力。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进行了治理及拟进行整改,分析表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有效处置。项目建设区域周边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公众反应良好;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强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青青
联系电话:173135901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16-220316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7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详细内容见附件
下载《四川强丰科技有限公司铝塑型材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