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木雅景区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更新:2015-09-15来源:国策虎豹作者:guoce

《康定木雅景区旅游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况

(一)评价对象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为《康定木雅景区旅游规划》。

(二)地理位置及规划范围

地理位置:康定木雅旅游景区位于318国道康定县段的折多山上,景区海拔3200-4600米,是通往香格里拉、伍须海、子梅梁子、塔公草原和新都桥景区的必经之处,距离康定县城50公里,距离康定机场仅有13公里。

规划范围:规划核心区面积为9.8平方公里,南北纵深7.5公里,东西跨度4.5公里,海拔3600-4400米。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年~2019年,分2期进行开发。其中一期为20152017年;二期为2017年~2019年。

(四)主要规划内容

规划以旅游景区原有山地生态环境为基础,充分结合现有地形,保留原有道路格局,主要对现有建筑环境进行整治,形成良好的木雅文化运行载体,合理确定新修建筑用地布局与规划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改善环境,体现生态园林式的风貌,强化旅游核心景区功能。

规划打造两大特色旅游带+一条木雅风情商业街:

1、木雅文化特色旅游带

山门木雅公主雕塑群——唐卡山——木雅花园主题酒店——木雅公主行宫——木雅公主湖——木雅公主山花园——木雅公主跑马场——松赞干布行宫(民族文化精品博物馆)——然梯寺宗教景观;

2、自然生态景观特色旅游带

   峨大护法圣山顶观贡嘎山观景台——公主湖湿地花园——滑雪滑草乐园——绿度母湖;

木雅民族风情商业娱乐一条街——自驾游营地——地热景观乐园;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正影响

规划充分利用康定木雅景区的优势资源(贡嘎山、然梯寺、草原、湿地、木雅文化、草原自然风光等),与政府对文化旅游建设开发的控制管理方式相结合,依据项目地块现状和旅游综合产业发展方向,在土地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优化整合现有自然、地理、人文资源,优化利用土地,保证原环境空间更加生态合理,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化长期效益,做到开发商、原住居民、政府三者,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共赢。

(二)不利影响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集中在拟引入建设项目的建设运营阶段。

1、施工期

施工期间环境影响主要为土建工程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些环境影响具有时效性,施工完成后消除。只要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做到清洁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防尘、施工废水治理等措施,可以将影响减少到最小。此外,随着规划的实施,工程永久占地将由现在的耕地、草地为主转变为居住用地、交通、绿化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等用地,改变土地利用的性质,临时占地也可能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应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加以恢复和保护。

2、营运期

本次规划主要打造以生态产业、文化体验、观光旅游、休闲度假、餐饮美食等产品形式的复合功能创新旅游区,依据规划的产业定位,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当地居民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旅游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餐饮燃料废气,旅游车辆及其他活动产生的噪声等。经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生态环境

1、施工期

1)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工程规划占地范围内,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尽可能减少施工期施工营地、便道等临时占地,临时占地避开植被繁茂区,并要求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务必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2)施工营地、作业点、线实施封闭打围,形成防护隔离屏障,道路施工必须先砌路肩;严禁大爆破;必须提前进行挡土墙建设及临时护坡处理,在完成路面硬化的同时应完善道路排水渠建设。(3)建立和加强对地质病害多发地段的预测预报;选择适当的易发地段,修建适当形式的边坡护坡工程,增大边坡稳定性;修建排水疏水工程,疏干滑坡体地表水和地下水;修建防滑坝等支挡工程,稳定滑坡坡脚;修建崩塌筑坝栏挡工程。(4)本项目在景区范围内不设砂石料场,不设永久性弃渣场。所需砂石料到当地附近具有采伐许可证的料场购买;产生弃渣运出景区外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临时设施占地应剥离表土进行妥善保存,严禁直接在灌草地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及已有便道,严禁施工便道的随意设置,必须新建施工道路,应剥离表土进行妥善保存,并严格控制施工道路的宽度和扰动范围。(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恢复地貌原状,对被破坏的植被等及时进行生态重建的工作,植被恢复中必须考虑乔、灌、草搭配,并照顾到线,道路两侧地形陡峭的山坡必须采取安装钢丝网、喷洒泥土及草籽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6)国土部门需加强对各景区用地的审批管理;工程设计和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征用的土地范围内,尤其工程永久占地严禁超出工程征地范围。(7)旅游道路改造尽量控制在原有路面基础上进行,新建道路应尽量减少对林木的砍伐,并实行伐一补一的补偿制度。(8)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工程临时占地区和干扰区进行迹地整治,并进行复土绿化。植被建设应贯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土地资源和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征,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9)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和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林区,采伐木材,践踏植被,攀折树枝等行为。(10)加强防火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11)通过控制施工活动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禁止放大炮,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影响;加强沿线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遇到野生动物,严禁打、逗、吓及用灯光刺激,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等措施减缓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2、运营期

1)在景区内进行能源改造,实现当地能源的清洁化,鼓励居民生活能源采用液化石油气或电力,减少农牧民对木材燃料的依赖,减少对森林的砍伐,保护当地的植被景观。(2 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当地居民和游客的生态环保教育。生态旅游区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配备专业管理人才严格管理。(3)科学估算旅游景区的旅游生态和环境容量,据此确定游客接待规模。对于负载较重的核心景区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旅游对自然生态产生不可逆的破坏,必要时实施重要景区的修养生息。(4 加强旅游开发区的环境监测工作,发现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改整。(5)在景点所在区域和旅游专车上适当布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和游客须知,并在团队旅游进入景区前和旅游途中,导游有义务向游客宣传讲解环境保护知识和本景区有关环境保护规定,以警示游客自觉保护景区生态环境。(6)加强车辆行车和停车的管理,避免车辆碾压植被,并积极推广无铅汽油,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景区内使用环保专用车,控制机动车进入。(7 景区管理部门下设专门的环卫处,负责垃圾及时清理、环保卫生间的清扫,保持保持景区的整洁。

(二)水环境

1、施工期

   1)砂石骨料冲洗、砼拌和等工序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澄清后循环利用。(2)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冲洗产生的含油生产废水,设置简易小型隔油沉淀池处理;施工时严禁漏油洒落水体,施工场地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石油类物质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吸附处理;景区内不设施工机械集中维修站,机械修理及保养应在河口镇城区进行。(3)在地表水体附近进行施工时,在靠近水体的一侧设拦挡屏,基础开挖出的泥渣不得弃入地表水体;施工垃圾或建筑垃圾及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等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以免被雨水冲刷入水体造成污染,应及时清运,依有关规定处理。(4)施工泥浆废水主要含SS,在施工泥浆产生点设置临时沉淀池,含泥沙泥浆水经沉淀后可以排放;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5)对施工场地地面水进行有组织排放,在施工污水及雨水导流渠建设泥沙过滤沉淀池并设置专门排水通道,使排水通畅,防止泥沙随施工泥浆水和雨水排入河流水体,防止堵塞河道和污染水体环境。(6)施工形成的疏松上层土要及时压实,减少地表水的携沙量和污染物含量。(7)施工营地严禁设在水体旁,禁止向沿线河流及湖泊排放生活污水。(8)施工生活污水必须通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置,外运作农肥或林灌,严禁随意外排。(9)施工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处置,及时清运至康定县垃圾填埋场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和倾倒入河流。

2、运营期

当地居民和游客的生活废水必须通过污水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其中,餐饮废水需经隔油池预处理,景区内采用旅游公厕收集游客产生的粪便及尿液,本次环评建议设置1个污水处理站,规划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用于周边林草灌溉。因此,本次环评建议优先实施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另外,规划设置3个取水点,取水源为兰尼巴,本次环评建议设置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位于兰尼巴上游河段,并且在建设项目设计、环评阶段,对取水源的选址、水质、水量进行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三)大气环境

1、施工期

   1)加强运输管理,控制车速;(2)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配备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水泥、灰土、砂等粉状材料的运输,应尽量封闭或遮盖,以减少扬尘产生;(3)运输车出装卸场地前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4)洒水降尘;(5)加强渣土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6)砂石骨料筛分、灰土拌和等高扬尘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免大风时段;(7)沥青搅拌、灰土拌和等作业点应远离村庄居民区等敏感点。评价建议尽可能购买乳化沥青,避免沥青的高温熔炼产生大气环境污染物。

2、运营期

   1)对进入景区大门的旅游公路实行交通管制,允许景区旅游专用环保车辆进入,限制机动车进入景区;(2)在项目区旅游及运输车辆积极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和尾气净化装置,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3)加强旅游车辆的检测和维修,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4)旅游服务接待点餐饮业厨房作业时,禁止用煤、木柴作燃料,推广使用液化汽、电能等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景区内餐饮点主要采用电能,游客就餐采用快餐和盒饭的模式;(5)禁止游客进行野炊活动。

(四)声环境

1、施工期

1)合理施工布局,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近距内有居民点的区域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800)高噪声施工,力争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3.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可视情况给强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控制施工噪声源强,减轻其对沿线声学环境质量的影响;(4.道路拐弯处设置凸面镜,运输车辆穿越或经过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以及森林区路段,严格限制鸣笛;(5.给高噪声机械操作人员配发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小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2、运营期

通过在进入村庄或景区附近设立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标志,同时在弯道处设置凸面镜等措施,可有效控制车辆噪声影响。同时加强路面保养与维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消减噪声。加强游客服务中心娱乐噪声管理。娱乐场所应采取隔声屏障、吸声材料等工程措施进行处理,减轻或消除娱乐场所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污染。

(五)固体废弃物

1、施工期

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尽量充分以挖作填,挖填平衡减少弃土石方,如有多余弃方,应运出景区外城建部门下属渣土办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一些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废水泥等,产生量较少,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妥善收集,送康定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2、运营期

1)在主要服务接待中心、休憩点、服务点设置垃圾箱,禁止乱扔垃圾,加强游客环保意识,鼓励游客尽量不制造垃圾,沿途设置醒目标语或标志,提醒游客不要随地乱扔垃圾,采取带进-带出措施。(2)并由景区管理部门统一收集送康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保证景区不受固体垃圾影响。景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3)生活垃圾的收集逐步实行容器化、密闭化。近期以垃圾箱收集为主,增加垃圾箱数量,并逐步实行袋装化收集;远期,全面实行袋装化收集,并逐步实行分类收集。(4)完善垃圾收集系统,由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实行机械化运输运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实行分类化。垃圾收集点应选择游客活动较少的区域,不对游客活动造成干扰。沿主要步行道两侧每隔200米左右,应设立垃圾桶,在住宿、餐饮等游客集中活动区应适当增加。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康定木雅景区旅游规划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康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康定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冲突。规划实施后,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化长期效益,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了区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共赢。

本次评价认为:规划区选址、功能分区、定位总体上基本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资源和环境容量可以支撑本规划的实施。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区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很小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在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规划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可有效减缓因规划区旅游开发建设造成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有效的节约资源、能源,有利于三废的集中治理。

总体而言,在完善规划区土地利用手续,妥善处理好规划区搬迁安置工作,落实规划区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从环保角度来看,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功能布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对规划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是否知道/了解本次规划的相关内容;

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是否满意;

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对本次规划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请您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面谈、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康定县木雅泽朵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熊工

联系电话:1811650836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工

联系电话:028-84338463

电子邮件:guoce_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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