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教育园区1号4号路建设第二次环评公示
更新:2011-06-14来源:绵阳政务作者:

公示单位: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绵阳市教育园区1号路、4号路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属于城市支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路基宽29m,双向6车道,车行道宽23m,两边各设置3m宽的人行道,设计速度30km/h。项目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箱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全线设置箱涵3座、圆管涵5座,总占地面积31.11hm2,路线总长4.64km,其中:1号路长2252.7m、4号路长2387.407m,工程总投资10160.27万元。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建设要求。

 

三、污染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
1. 生态恢复措施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道路及配套工程实施中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工程竣工后及时覆土恢复地表植被。
(2)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做到定点存放,及时外运处置,避免污染土壤。
(3)绿地恢复及补偿措施
(4)路网绿化栽植

2. 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护措施及建议
根据施工期重点噪声敏感点噪声预测表,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1)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
(2)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招投标时,将减低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并对机械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
(4)施工期应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材料运输道路尽量避免穿越乡镇及村庄,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1)加强对施工临时场地及材料堆放地的管理措施
材料堆放场的设置远离水体500m 以外;施工场地的冲刷雨水,集中收集,并设置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石灰、水泥等远离水体堆放,并设雨蓬遮挡,必要时设防护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2)施工机械和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安排在绵阳市维修点进行,现场不自行设置维修点,不产生含油废水。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理
考虑到施工营地为临时设施,污水产生量不大,污染物排放源强相对较少,建议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用作当地农田肥料,不外排。

4.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与建议
(1)路基施工时,路基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开挖时对干燥断面应洒水喷湿,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由于植被破坏而使表土松散干涸的场地,也应洒水喷湿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回填作业时产生粉尘扬起;施工期要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湿的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的弃土应及时覆盖或清运。
(2)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设施。
(3)保证运土卡车完好无泄漏,装载时不宜过满,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洒落应及时清除,减少污染。
(4)水泥应罐装或袋装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蓬布,土、砂、石料运输应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装高不超出车厢挡板,并加盖蓬布,以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在非雨天定时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5)为减轻挖土产生的扬尘对附近空气环境的污染,管道铺设尽量采用分段施工,及时填埋。

5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护措施
(1)严禁在工地焚烧各种垃圾废弃物。对固体废弃物中的有用成分先分类回收,确保资源不被浪费。
(2)加强出渣管理,可在各工地范围内合理设置临时渣场,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不宜长时间堆积,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并指定场所存放,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混杂于建筑弃土或回填土中。
(4)加强对各种化学物质使用的检查、监督,化学品使用完后应做好容器(包括余料)的回收及现场的清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

 

(二)营运期
1 、运营期噪声影响防治措施及建议
(1)在道路绿化设计中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满足道路交通性能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设计种植适合当地气候的草坪、灌木和树木。在道路两侧人行道旁大力种植树木和花草,在道路两侧可种植林带,既能降噪、减噪,又取得美化环境的作用,在联络线路地段,绿化应与工业区总体绿化相结合,在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或道路设置街头绿化。
(2)根据绵阳市城市道路总体规划,项目区域是以居住和二类工业为主的综合区。环评要求:在今后的城市化建设中,道路两侧建筑物,应加强建筑布局和隔声设计,保证敏感建筑室内环境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在本项目距道路红线40m 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声环境敏感点。
(3)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路中进口处设交通标志,限制夜间行车速度,在居民区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4)提高工程质量,并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施工质量和管理。道路检质员应跟随施工进度坚守岗位及时质检,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5)在营运中要加强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尤其是营运远期,对于城市规划的居民住宅区等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如有超标,必须采取为受影响居民安装隔音窗等降噪措施,其费用由建设部门提供,措施实施后可降噪6dB(A),以保护群众的生活质量。
(6)大吨位货车由于载重量较大,禁止在居民区附近道路通行,应绕道行驶。

2 、营期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1)汽车排污要求符合有关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2)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减少汽车怠速工况等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3)绿色植物对有毒有害气体、尘埃和噪声有一定吸收、阻滞和反射的作用。大片绿地与非绿地之间存在着气温差异,能够导致局地小尺度环流,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因此在沿线路段加强绿化,在道路旁、路堤边坡、中央隔离带等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树木及灌草等,减缓项目带来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沿线路段的装载货车散落固体废物等进行定期清扫,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结论
绵阳市教育园区1号路、4号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绵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改善绵阳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城市建设用地的价值,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对带动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符合绵阳市城市总体,符合绵阳市交通规划,符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二章第五条“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的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 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也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规定的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虽然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沿线居民生活质量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在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减缓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总体上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1年6月14日-6月23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查阅的方式告知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或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获取本工程环评报告简本,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工程公司
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816-2230175
环保审查单位: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816-222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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